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第33届“山东师大之春” 系列校园文化活动之首届“身边的心理学”心理情景剧展演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心理剧是一种通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形式来反映大学生学习、情感、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内心体验的表演形式。为学生提供一种发现、思考及解决自身心理问题的思维方式,引导学生关注自我心理健康。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自我教育功能,现决定举办山东师范大学首届“身边的心理学”校园心理情景剧展演大赛。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二、活动主题

围绕“身边的心理学”这一主题,通过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形式来反映学习、情感、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内心体验。

三、活动对象

山东师范大学全体学生

四、作品要求

1.展演内容须围绕“心理健康”,可展示社会中的感人事迹,也可展示我校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能够反映大学生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立志成才的强烈意愿、服务社会的责任感,通过心理情景剧表演,达到增强学生人生自信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目的。

2.表演内容要紧扣主题,表达的思想和内容积极向上,具有教育意义,重点突出心理活动。做到既提出问题,又解决问题,使学生在体验中、在表演中、在观看中得到教育和启发,发展学生心理潜能,锤炼心理品质。

3.以心理剧表演视频录制为作品载体,时间为10-15分钟为宜,充分运用各种表演形式,充分使用道具,要做到表演形式的直观、生动、有趣,创设一种轻松、和谐、融洽的氛围。

4.报送作品要求结构完整、艺术表现手法恰当、适宜在互联网传播的影视作品。需制作完整的片头和片尾;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MP4格式,横屏,建议分辨率1080*720p,大小不超过200M。报送单位或个人可报送1-2个作品。

5.参赛者需以诚为本,保证参赛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性,承诺其作品原创性。

6.参赛作品须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且参赛者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发现作品有不符合条件者,主办方有权在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已经完赛的,将收回证书,并由投稿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7.参赛选手应当保管好作品源文件,以备赛事展览过程中不同场合的展览展示时的特定比例修改。主办方拥有将获奖作品进行再加工用于宣传活动或者在各类媒体平台展示的权利。

8.本规则是构成主办单位与参赛者之间关于版权事项的重要约定。参选者通过指定渠道上传或提交作品,即视为已同意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受其约束。

五、作品报送

面向山东师范大学全体本科生、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将视频、文字介绍(宋体四号、1.5倍行间距)、报名表打包压缩发送到心理学院xlxy2008@126.com,总压缩包以“**学院(部)心理剧展演大赛作品汇总”命名,子文件以“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命名。请各学院参赛代表加群:879244886(QQ)。

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8:00。

联 系 人:赵 宝 刘 梦

联系电话:86181170 15953186713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

附件:心理学院“身边的心理学”心理情景剧展演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